实验方法

粪便标本处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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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标本的采取直接影响结果的准确性,通常采用自然排出的粪便,标本采集时注意事项如下:

1.粪便检验应取新鲜的标本,盛器洁净,不得混有尿液,不可有消毒剂及污水,以免破坏有形成分,使病原菌死亡和污染腐生性原虫。

2.采集标本时应用干净的竹签选取含有粘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粪便;外观无异常的粪便须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其量至少为指头大小。

3.标本采集后应于 1 小时内检查完毕。

4.查痢疾阿米巴滋养体时应于排便后立即检查。从脓血和稀软部分取材,寒冷季节标本传送及检查时均需保温。

5.检查目本血吸虫卵时应取粘液、脓血部分、孵化毛蚴时至少留取 30 克粪便,且须尽快处理。

6.检查蛲虫卵须用透明薄膜拭子于晚 12 时或清晨排便前自肛门周围皱裂处拭取并立即镜检。

7.找寄生虫虫体及作虫卵计数时应采集 24 小时粪便,前者应从全部粪便中仔细搜查或过筛,然后鉴别其种属;后者应混匀后检查。

8.做化学法隐血试验时,应于前三日禁食肉类及含动物血食物并禁服铁剂及维生素 C。

9.做粪胆原定量时,应连续收集 3 天的粪便,每天将粪便渴匀秤重后取出 20 克送检。

10.做细菌学检查的粪便标本应采集于灭菌有盖的容器内立即送检。

11.无粪便排出而又必须检查时,可经肛门指诊或采便管拭取标本,灌肠或服油类泻剂的粪便常因过稀且渴有油滴等而不适于做检查标本。

12.粪便检验后应将纸类或塑料标本盒投程度焚化炉中烧毁。搪瓷容器应泡于消毒液中(如过氧乙酸、煤酚皂液或新洁尔灭等)24 小时,弃消毒液后,流水冲洗干净备用。

粪便标本处理试验

实验原理

实验步骤

1、培养:

沙门-志贺菌:接种 SS 及中国兰或麦康凯、伊红美兰平板,35℃18-24 小时后检查平板,如未发现沙门菌或志贺菌的可疑菌落,48 h 重复检查一次。如仍未发现可疑菌落,可报告「未检出沙门菌(或志贺菌)」;如有疑似该两属菌种菌落,初步生化反应符合,并与志贺菌诊断血清中之一发生明显凝集者,可报告  「检出××志贺菌」:与沙门菌多价及群因子诊断血清凝集者,只能报告「检出×群沙门菌」;如有条件经志贺菌分型血清或沙门菌因子血清鉴定,并符合于该菌有的抗原公式时,可报告「检出××志贺菌×型」或「检出××沙门菌」。

2、报告方式:

现己发现有多种细菌可以引起腹泻,而且不少菌种要求较特殊的培养,当分离粪便中的致病菌时,没有提供上述各类菌种生长的必要条件,培养阴性结果,不应采用「无致病菌」或「未检出致病菌」的报告方式。

报告方式应以分离目的菌种的结果而决定,如:目前常规以 SS 和中国兰或伊红美兰分离粪便中的致病菌,阳性者应报告「沙门菌或志贺菌」,阴性应报告「未检出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其他培养结果报告方式,与上述原则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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